數位影音商機-微娛樂風潮的五個風向球
陳映竹/資策會MIC
ITIS計畫產業分析師
台灣的數位影音發展在今年因為「微電影」的出現而有了新話題,與常見的UGC(使用者生成內容)不同,微電影的拍攝仍然由專業團隊進行,但規模及預算比起正規電影縮小許多,挾帶話題性和擴充性,以及獲利商業模式的可能,讓「微電影」帶給電影、廣告及數位內容產業更多的可能性。
據台北市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經營協會統計,2011年台灣整體網路廣告營收達102.2億元,其中網站廣告為63.1億。雖然在網站廣告的多媒體廣告僅占小部分,但還包含著社群行銷及行動裝置跨平台的傳播性,由微電影延伸所帶動微娛樂風潮,有五大新趨勢值得注意:
一、以廣告形式生成的微內容
電影、電視劇的故事腳本將人物、背景交代清楚,內容強調完整性;微電影則是在有限時間內,呈現故事精華內容,以「大題小作」的方式,吸引觀眾點閱。
號稱是中國史上第一支微電影,由港星吳彥祖主演的「一觸即發」,車商凱迪拉克以大成本製作,短短90秒呈現電影才有的爆破、打鬥等畫面,表現車款的特性,除了做為廣告,也享受到好萊塢大片精華的豐富視覺。這類型內容接受度高,比起短短30秒廣告更吸睛,甚至會讓觀眾主動分享、反覆點選觀看。
二、顛覆電影產業鏈的微製作增加
微電影的簡短前製作業是改變電影產業鏈最多的一環,讓電影或廣告導演可以利用微電影方式先測水溫,將創意先行曝光。
一方面建立個人品牌,一方面藉此募集資金,電影「賽德克.巴萊」在資金尚未到位前,先拍攝五分鐘預告片募資。
對於資源豐富的廣告主來說,較低的製作成本可以結合不同品牌的廣告預算,拍攝出電影等級的微電影,例如微電影「再一次心跳」為澳洲旅遊局宣傳觀光所拍攝,但同時主演的男星羅志祥代言的樂事、百事可樂的贊助,讓不同商品在同一齣微電影中做廣告。
三、促成文創人才的微創業機會
微電影將成為獨立製片商、素人導演、素人演員的新發揮舞台,在低製作預算考量下,可靈活接案的多媒體工作室將促成許多新的微創業可能。
有點子想拍攝影片的人,可透過這類微創業的導演、工作室將拍片計畫實現,讓每年供過於求的多媒體人才,可以藉由新的產出方式創作。
台灣大哥大看好目前行動載具互動、影音體驗的需求風潮,每年固定舉辦myfone行動創作獎便增設微電影比賽項目,培養出一批屬於行動應用的文創影音人才。
四、養成購買數位內容的微消費行為
手機和平板電腦的使用者將可藉由內容獲得營收,以電信公司的數位內容頻道營運,讓使用者建立起小額消費娛樂的習慣。
電信公司以月費方式收取頻道費用,並將微電影、戲劇、節目等內容以單集方式提供,時間較長的戲劇可另外單集收費,購買頻道、單集節目的小額消費,正是因為有微電影這樣片長的內容,才可促成的微娛樂消費。
另外可期待的微電影發展,是帶有學習功能的短片,尤其在平板裝置上利用微電影類型的短片學習,比電腦更有互動性且可顯示資訊更多。
以短片方式的數位學習,若可以搭上微電影風潮搭載在平板裝置上銷售,讓購買者隨時利用手持裝置觀看和學習,將會是數位學習擴大消費群的新應用方式。
五、手持裝置培養觀眾微視聽習慣
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讓新的休閒模式出現,使用者不再需要為休閒保留時間、前往特定的地點,隨時可享受娛樂。尤其是觀賞電影的行為,一路從第一螢幕的電影院到第二螢幕的電視,前進第三螢幕電腦到現在的第四螢幕手機。
在行動裝置普及率超過三成的現在,隨時隨地都可以欣賞短片,傳統的二小時電影被濃縮成10分鐘的微電影,除了是媒體型式的改變,更是在時間、空間被解放後的消費者,逐漸養成的新視聽習慣。
2012-11-28 工商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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